沧州一市一县发布2019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焦点网沧州站 发表于:2019-08-10 10:11:56
原标题:沧州一市一县发布2019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今日,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泊头市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吴桥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19年,泊头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08公顷,其中,商服用地1公顷,工矿仓储用地80公顷,住房用地18公顷(其中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用地0公顷,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14公顷,其它住房用地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公顷,交通用地7公顷。
吴桥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计划控制在157.9120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68.6666公顷以内,存量建设用地89.2454公顷。
以下为公示原文:
泊头市2019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试行)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10〕49号)要求,依据《泊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结合全市2018年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按照“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二、计划指标及配置
2019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08公顷,其中,商服用地1公顷,工矿仓储用地80公顷,住房用地18公顷(其中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用地0公顷,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14公顷,其它住房用地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公顷,交通用地7公顷。
三、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2019年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泊头市2019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及配置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严格控制单宗房地产建设用地规模,用地面积不超过7公顷。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各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安排。
(四)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其它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以划拨方式供地。
(五)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六)严格按照工业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从严从紧控制工业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
四、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效率及质量。计划实施中,要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重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实行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市国土、发改、住建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规范市场行为,强化行业监管。一是加强土地供应后的监管,促进土地按计划开发;二是加强土地开发行为的监管,加大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三是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完善商品房交付使用制度。
吴桥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盘活国有存量和闲置土地资产,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优化产业布局,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及省厅、市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供应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2019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及2018年国有建设用地情况,制定我县2019年国有建设用地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认真贯彻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切实强化土地管理,科学编制,严密统筹,全面兼顾,重点保障,满足供给,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有序、稳步、规范、有效实施。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用地保障。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原则
从严控制总量,通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供应,进一步促进落实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产业布局,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严格土地供应方式,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计划
2019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计划控制在157.9120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68.6666公顷以内,存量建设用地89.2454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计划
2019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157.9120公顷,其中,工业用地46.6580公顷,住宅用地34.454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及商服用地54.800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2.0000公顷。
优先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用地供应;确保省、市、县重点项目及县政府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供应;优先支持城市交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支持卫生、教育等公共设施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区位和标准,坚决核减超标准用地,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布局。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用地集中安排在吴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宋门工业园区。住房用地坚持使用存量土地。拟适当增加旅游服务用地。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坚持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控制有序的原则,统筹协调各类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规划,工业项目全部进入开发区和宋门工业园区,避免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土地资源。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在满足建设功能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依据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结构,确保棚户区改造、各种基础建设等重点民生工程建设用地要求。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充分认识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感,切实转变用地观念,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科学规划用地,着力挖潜内涵,将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落实在工作决策中,落实到各项建设中,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供应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继续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招拍挂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功能。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的行为,实现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有效落实,切实提高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率,真正发挥土地调节市场的重要作用。
五、加强管理,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顺利实施
为了保证土地供应计划的健康有序运行,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建立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等部门对计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主动服务,协调解决。供地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公布后,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切实增强对土地供应计划的组织领导,提高认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2019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顺利实施。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来源:中国土地市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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