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一女子婚后仅在婆家住了两晚,就回娘家!还私自打掉腹中胎儿!丈夫怒了:离婚,退我彩礼......
总而言之 发表于:2019-10-18 07:31:02
原标题:通州一女子婚后仅在婆家住了两晚,就回娘家!还私自打掉腹中胎儿!丈夫怒了:离婚,退我彩礼......
婚姻,是两个人订立的契约。百年好合,白头偕老,天长地久……结婚的那一刻,人世间最美好的祝愿都寄托在婚姻上,只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闪婚又闪离”被一些年轻人当成了儿戏。
通州一对小夫妻结婚后
女方小钱只在男方小周家
住了两个晚上
两人便要离婚
可是小周说了
婚前他们家给小钱
买了不少金银首饰
还给了10万块钱的彩礼
这些钱总得退回来吧
但是小钱
不!同!意!
2017年下半年
小钱和小周经人介绍后开始交往
恋爱期间
小周给小钱买了两万多的首饰
和一部分礼金
(图文无关)
朱卫红 通州法院兴仁法庭副庭长
2018年5月份周某应钱某家要求,又给钱某家送了十万元礼金,当天下午两人到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
等到办好了酒席
小钱只在婆家住了一晚
第二天便独自回了娘家
此时的小钱已经怀孕了
但是小钱的举动
令小周怀疑孩子不是自己的
两人便闹了矛盾
后来经人调和
小钱又回婆家住了一晚
便又回了娘家
过了不久
小钱把孩子打掉了
朱卫红 通州法院兴仁法庭副庭长
此后周某就起诉要求跟钱某离婚,在诉讼过程中,钱某表示同意离婚,周某在离婚过程中还提出要返还彩礼,但是钱某不同意返还。
根据《婚姻法》
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经济困难的,在离婚或者分手时,都应当返还彩礼。
朱卫红 通州法院兴仁法庭副庭长
本案中,钱某和周某虽然领取了结婚证,但是钱某在登记结婚之后,仅在周某家住了两个晚上,双方没有真正的共同生活,所有周某提出要返还彩礼是应该得到支持的。
法官认为
周某前后给了钱某
十四万左右的礼金
这在当地来看数额还是偏高的
同时考虑到钱某
曾怀孕又终止妊娠等情况
酌情钱某返还八万元的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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