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多次殴打女童致精神残疾,案件发回重审后法院已受案
伊尔女性网 发表于:2019-11-20 20:41:06
8月19日,黑龙江“8岁女童被女教师殴打致精神残疾”事件有了最新进展。红星新闻记者从受害女童家属处获悉,近日,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法院向家属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等材料,该案将重新开庭审理。
↑女童家属收到法院送达的相关诉讼文书
根据红星新闻8月11日刊发的报道《8岁女童2天被女教师殴打3次致精神残疾 起因是带小刀没答对题》,2015年12月,时年8岁的女童高欣(化名)因为带小刀到教室玩、上课未答对题等原因,两日内被其班主任女教师黄某三次殴打。后来,高欣被医疗机构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躯体化障碍”,被评鉴为“精神残疾二级”,鉴定意见为“生活不能自理,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2017年9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给高欣颁发了残疾人证。
↑被殴打后,高欣后背出现多处红肿
高欣家属以“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将女教师黄某告上法庭。2019年4月,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黄某在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过程中,多次殴打、体罚高欣,造成其轻微伤,并导致其身体创伤后应激障碍、躯体化障碍的后果,情节恶劣,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黄某上诉后,2019年7月,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部分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相关材料显示,8月18日,松岭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人员向高欣家属送达了该案的相关诉讼文书,该案审判长、合议庭已经确定。
高欣家属向红星新闻记者介绍,此次案件重审,家属方未增加新的诉讼请求,仍是请求法院“依法追究女教师黄某的刑事责任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要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壮志学校承担连带民事赔偿主体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 王剑强
编辑 杨渝彤